张 家 口 慈 善
第11期
(总第53期)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综合部 2016年11月15日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
实施重大疾病特困家庭临时救助项目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慈善总会经过第二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筹措慈善资金7.9万元,对10名患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人员给予了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过冬生活急难问题。
为确保救助对象真实准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市慈善总会对前来求助的患各种恶性肿瘤、尿毒症、脑出血等重大疾病患者的家庭基本情况及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过了严格的筛选确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求助者的病情及家庭实际状况,确定救助标准一般为每人3000元至5000元,特殊情况视困难程度提高为10000元至20000元。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坚持由被救助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领取,对行动不便的由总会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将救助资金直接送到救助对象手中。
重大疾病特困家庭临时救助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救助对象的生活困难,减轻了经济压力,增强了他们克服困难战胜疾病的勇气和信心,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和慈善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简 讯
△根据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报送符合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条件社会组织名单通知精神,市慈善总会作为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根据近年来的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对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条件的量化指标进行了认真核算统计汇总,如实填写了《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表》,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市民政局进行初审,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市慈善总会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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