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
我国将开展首个"中华慈善日"活动
2016年9月1日上午,中华慈善总会召开“迎接首个中华慈善日 联合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新闻发布会。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李本公、常务副会长王树峰、会长助理陈砚秋和新闻媒体代表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边志伟主持。
2016年9月1日,是慈善人特别值得记住的日子,《慈善法》正式实施。发布会上,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李本公发表了讲话。
李会长强调:“对于中华慈善总会和全国慈善会系统而言,慈善法的出台是机遇也是挑战,是约束也是督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慈善法,争做守法用法的慈善组织典范。一是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慈善法,将法治精神贯穿工作始终。二是要逐一调整修订相关制度,将慈善法的具体规定落到实际工作中去。三是要积极拓宽眼界与合作渠道,凝聚更多社会爱心力量。”
李本公讲到:“9月5日,将迎来我国首个‘中华慈善日’。为迎接首个‘中华慈善日’来临,中华慈善总会和各地慈善会将以‘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为依托,加强慈善会系统联合募捐,为人人参与慈善、人人献出爱心提供更好的平台。‘慈善情暖万家’启动于2003年,是由中华慈善总会牵头,并发动全国各地慈善会共同实施的一个大型慈善助困活动。每年元旦春节等传统佳节期间,该活动将全国各地慈善会、捐赠企业和普通公众等多方力量凝聚起来,为困难群众送去资金和生活必需品,帮助他们逐渐摆脱生活困境,重树生活信心,把慈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被广大群众称为‘慈善的阳光,爱心的春雨’。中华慈善总会把这样一个传统慈善活动重新整合,并将其作为品牌公募项目隆重推出。一是,突出品牌,将传统的‘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品牌化运作。二是,突出联合劝募,进一步发挥慈善会系统优势。三是,突出人人参与,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
王树峰宣读了“中华慈善日”《倡议书》。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全国各地慈善会号召全社会在首个“中华慈善日”,通过“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为特困群众、受灾群众等弱势群体献出爱心。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践行慈善法,人人献爱心”。秉承“人人可慈善、人人能慈善”的理念,积极参与“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人人成为奉献爱心与温暖的捐赠者、抚慰孤弱心灵的志愿者、提供帮扶和服务的合作者、身体力行传递正能量的传播者……为困难群体带去温暖与帮扶。
陈砚秋认为,我国现代慈善事业,从诞生之日起就与新闻媒体结下了不解之缘。“中华慈善总会自身也是与媒体相伴成长起来的,没有媒体人的热忱参与和报道,就没有‘慈善情暖万家’13年的坚持。媒体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希望新闻媒体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和我们一起深入基层、走近困难群众,传递慈善精神、培育社会意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正如歌中所唱,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我国的慈善事业随着慈善法的实施,已步入一个新的时期。“众人拾柴火焰高”,党和国家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正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各种突发灾害,造成了生活贫困、重病伤残、鳏寡孤独等各种特殊困难群众。而群众的特殊困难,又往往具有突发性、分散性、特殊性和个性化需求。这就需要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
中华慈善总会希望通过首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中,慷慨解囊,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和全国各地慈善会,以网上平台或各种方式,为帮扶全国各地基层特殊困难群众踊跃捐款。
中华慈善总会及各级慈善会郑重承诺,所有捐款,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公示社会,在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的基础上,欢迎社会监督。贡献慈善的力量,收获生命的质量。让我们携手同行,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践行慈善法,人人献爱心,为共同建设一个充满慈善与友爱的美好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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