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总会简介 | 政策法规 | 捐赠指南 | 慈善资讯 | 慈善项目 | 公告公示 | 慈善人物 | 总会简报 | 网上留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日期:2013-05-02  文章来源:张家口慈善总会
阅读:8106 次  字体: 】 【关闭窗口
第八条 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

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捐赠人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赠人的意见。

第二章 捐赠和受赠

第九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第十三条 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

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第十四条 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境外捐赠人捐赠的财产,由受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捐赠实行许可证管理的物品,由受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申领手续,海关凭许可证验放、监管。

华侨向境内捐赠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

第三章 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 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对于接受的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应当及时用于救助活动。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信息
         
    普通信息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公告 (2024-04-02)
    普通信息 张家口市慈善会2023年上半年爱心人士银行转账捐款捐赠公示 (2023-07-03)
    普通信息 2022年度全国慈善会爱心企业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3-03-27)
    普通信息 2022年度全国慈善会爱心企业家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3-03-27)
    普通信息 2022年度全国慈善会“中华慈善品牌”项目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3-03-27)
    普通信息 张家口市慈善会2022年度爱心人士银行转账捐款捐赠公示 (2023-03-07)
    普通信息 首届 “河北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2-07-01)
    普通信息 首届 “河北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2-07-01)
    普通信息 首届 “河北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2-07-01)
    普通信息 “大爱张垣 共抗疫情”张家口市慈善总会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情况 (2020-04-03)

    联系方式:
    电话:0313-4190284
    邮箱:zjkcszh@163.com
    捐款帐户:
    开户单位:张家口市慈善总会
    帐号:1001 5654 8234
    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口市经开区支行
    邮局汇款: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世纪豪园20号楼辽海国际大厦10楼 市慈善总会
    邮编:075000

    普通信息张家口市慈善总会与张家口朝聚眼科医
    推荐信息​慈善敬老  衣暖人心
    推荐信息情暖张垣 敬老助老 暖冬行
    推荐信息关心老党员 传承红色基因----张家口市
    推荐信息护航过暖冬 爱心伴童行-张家口市慈善
    推荐信息张家口市民政局领导莅临张家口市慈善
    推荐信息我为群众办实事· “彭年光明行动”在
    推荐信息心念百姓疾苦  慈善情暖万家
    推荐信息津张携手助学路 点亮梦想照未来
    COPYRIGHT © 2010 -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13-4190283 传真:0313-4190284 冀ICP备11002452号 E-mail:zjkcszh@163.com